深江铁路13死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违规施工酿悲剧

2025-11-24 HaiPress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消息,广东省政府已批复同意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被认定为参建单位违规施工掘进引发掌子面上方局部塌方,在异常工况处置时未能采取有效工程处理措施导致地面塌陷,最终造成地面人员随塌陷坠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2月4日23时18分,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5标段施工现场发生地面坍塌,导致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61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隧道施工至高环境风险地段时,围岩由原勘察设计的Ⅲ级变为稳定性差的Ⅳ级,施工单位未停止掘进,也未变更为可靠的开挖和支护方式,致使掌子面上前方拱顶产生局部塌方。险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掌子面上方多次塌方,地面塌陷。地面应急处置不当,地面作业人员随塌陷坠亡。

调查显示,施工单位中铁四局组织管理不到位,过程风险管控不力,应急体系不完善,现场抢险处置不当;代建单位厦深公司变更设计不规范,现场抢险处置不当,应急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不到位;勘察、设计单位铁四院工程风险提示不足,未及时发起变更设计建议,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变更设计,未按高风险环境措施要求开展变更设计;监理单位北京通号公司项目组织管理不到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单位广州监督站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督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不力;行业监管单位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不足。

中铁四局、厦深公司、铁四院、北京通号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此外,责令相关企业向其上级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将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企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企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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