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绳把人吓住院被判赔2000多 未拴绳犬只惊吓路人需担责

2025-11-20 HaiPress

遛狗不栓绳把人吓住院被判赔2000多 未拴绳犬只惊吓路人需担责!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因遛狗未拴绳导致路人受惊吓住院的案件。2025年7月,90岁的蒋某在家属院楼栋过道行走时,遇到陈某遛狗经过该过道。未拴绳的狗突然朝着蒋某吠叫,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老人因此受到惊吓,身体出现不适。当天,蒋某因“心悸胸闷30分钟”入院治疗,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住院6天,医疗费用共计2060.42元。

事后,蒋某向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定,被告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遛狗过程中未牵绳,致使狗在公共区域脱离其控制,导致原告受到惊吓并就医。因此,陈某作为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对蒋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核定了蒋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支出,合计3252.81元。考虑到犬只未与蒋某发生直接接触且蒋某自身存在健康状况,法院酌情判定陈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蒋某2602.25元。此案为所有养犬人敲响了文明养犬的警钟。遛狗不栓绳把人吓住院被判赔2000多 未拴绳犬只惊吓路人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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