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交警通报摩旅被私家车逼停事件 民警依法处置并回应质疑

2025-07-01 IDOPRESS

6月28日,儋州交警发布情况通报。关于网传“环海南岛摩旅被私家车逼停”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关注。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2025年6月26日18时许,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在驾驶私家车沿G9813万洋高速行驶途中,发现一女子驾驶川AK94号牌摩托车违法在行车道内高速行驶,对自身生命安全及其他车辆通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民警当即采取鸣笛、喊话等警示措施,成功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减速并停靠至应急车道。民警向驾驶人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并指出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系违法行为,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该驾驶人立即驶出高速公路。随后,民警护送该驾驶人从白马井互通驶出,将当事人及相关证件移交给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摩托车驾驶人蔡某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现场接受处罚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针对网民提出的质疑,现结合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回应如下:

关于“非法截停”,《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摩托车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并在行车道高速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采取鸣笛等措施将车辆引导到应急车道,目的在于制止违法行为,劝导驾驶人快速撤离高速公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关于“未出示执法证件”,民警表明了人民警察身份,该驾驶人未对民警身份提出质疑,鉴于现场情况紧急,未再继续出示执法证件。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等,请给我们留言。
      联系我们   SiteMap